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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寫作

小說敘事視角怎樣選:用同一場戲找出最合適的寫法

以同一場戲的六個受控版本,比較第一人稱、限知第三人稱、全知第三人稱、第二人稱及另一人物視角;逐項檢查敘述者、視角人物、資訊邊界、敘事距離、戲劇反諷與轉場成本,看清每種寫法揭示、隱藏和強調甚麼,再選出能延伸至短篇或長篇、又不必反覆繞路的暫定敘事視角。

10 分鐘閱讀

  • 敘事視角
  • 小說寫作
  • 敘事聲音
  • 敘事距離
  • 第一人稱
  • 第三人稱
  • 寫作練習
陽光照在木桌上,一名寫作者細看木製人物和小椅子,四周放着多份正面朝下的空白手稿。

選小說敘事視角,應先看哪個版本能同時提供最有辨識度的聲音、合用的資訊限制、戲劇反諷和敘事距離,而不是只問要用「我」、「他」還是「你」。同一場戲即使人物、衝突、地點和結果完全不變,只要換了講述者、感知事件的人,或把文字推近人物尚未整理的念頭,讀者接收到的壓力便會不同。最可靠的起點,是把幾項選擇分開測試,再把勝出的寫法放回較長篇幅,看看它是否仍然順手。

先記住這五項取捨

  • 敘事視角不只是代名詞,而是聲音、資訊邊界、戲劇反諷與敘事距離的組合。
  • 敘述者、視角人物、可透露的知識和文字貼近經驗的程度,可以逐項分開測試。
  • 第一人稱、限知第三人稱、全知第三人稱和第二人稱各有機會與成本,沒有一種必然較好。
  • 新增視角應提供原有視角不能有效交代的重要資訊或對照,足以抵償讀者重新定位的成本。
  • 固定同一場戲重寫數個版本,再按頁面上實際出現的得失作暫定選擇。

選敘事視角時,其實要決定哪四件事?

寧靜的圖書館內,一名寫作者把空白彩色索引卡排在合上的筆記簿和鉛筆四周,雙手放在兩旁。

真正要決定的是誰在講述、誰在感知、文字此刻可以知道甚麼,以及讀者站得多近。敘事視角決定故事透過哪一種角度和聲音被講述,亦牽涉敘述可以動用誰的知識;語法人稱只是其中一層。把敘述者、視角人物、資訊邊界和敘事距離分開檢查,是本文用來診斷草稿的實用綜合框架,並非一套經驗證的分類或評分制度。

  • 敘述者:找出負責講故事的聲音及其故事世界位置。即使同用第三人稱,聲音也可以鮮明、有評論,或近乎隱形。
  • 視角人物:指出當前場景由誰的感官、詞彙、假設和盲點過濾。敘述者與視角人物可以重疊,也可以不是同一角色。
  • 資訊邊界:列明現在可直接透露、只能讓讀者推斷,以及刻意押後的資料,包括別人的內心、往事和場外事件。
  • 敘事距離:決定文字靠近身體感受和即時念頭,還是退後處理時間、背景、撮要、反思和評論。

可先為草稿寫四句工作筆記:「姐姐在十年後講述」、「弟弟是這場戲的視角人物」、「讀者暫時不知道信件已被調換」、「語氣冷靜,直到他打開信封才貼近感官」。這些句子毋須放進小說,卻能揭露矛盾:若故事承諾只跟隨弟弟,文字便不應為求方便突然報告姐姐未說出口的想法;若敘述者在事後回望,也要想清楚他何時透露後來才知道的事。

敘事視角不是門上的代名詞,而是誰發聲、誰感知、甚麼可知,以及讀者站得多近的一整套系統。

主要敘事模式會怎樣改變紙上的故事?

木桌上放着一組咖啡店場景照片,同一名女子和男子面對面交談,各張照片從不同角度呈現緊張氣氛。

各種模式改變的是讀者從何處取得資料、句子承受甚麼壓力,以及寫作者要處理哪些限制。第一人稱、限知第三人稱、全知第三人稱及第二人稱都是可以研習、練習和修訂的技巧;它們不等於親密、客觀、可靠或容易。語法人稱與敘述者可取得的知識亦是兩個不同問題,所以不要單憑「我」或「他」推斷作品能知道多少。

四種敘事模式的可用資訊、寫作壓力與測試成本
敘事模式讀者可取得甚麼有用的寫作壓力需要測試的成本
第一人稱人物敘述者的感知、記憶、結論、語言和盲點。迫使聲音及講述理由變得清楚,可容納回顧、自辯或不可靠判斷。場外資訊須經推斷、轉述或後來發現取得;回顧者與當時的自己也可能知道不同事情。
限知第三人稱以第三人稱語法呈現一名視角人物的經驗和帶人物色彩的判斷。保留明確人物過濾,同時可在背景交代與貼近感官之間調節。別人的內心只可由外在跡象理解,除非作品清楚交代視角轉換。
全知第三人稱敘述智慧可越過單一人物,處理背景、比較、不同地點和戲劇反諷。適合呈現群體圖像、時間跨度及具有形狀的敘述聲音。跨越人物或時空須有可辨認的邏輯,不能只在方便時任意偷看任何人的想法。
第二人稱敘述者稱呼故事世界中的「你」,讀者逐步理解誰在對誰說話。可能產生直接呼告、牽連、自我分割、親近、指控或疏離。說話者、受話者和說話場合要變得清楚;讀者也可能抗拒被指定身份或行動。

第一人稱尤其要分清正在經歷事件的自己與後來講述的自己:後者可能知道結局,卻未必要立即說穿。限知第三人稱則可以寫得極有個性,並非中性攝影機。全知敘述的重點也不是「甚麼都可以寫」,而是有一個穩定的敘述智慧選擇何時拉遠、何時比較人物。至於第二人稱,先寫下「誰對誰說你」,比期待它自動帶來沉浸感更實際。

文字應該貼近人物的經驗到甚麼程度?

在深長的圖書館閱覽室內,一名站立的攝影者把小相機對準正在閱讀打開書本的人,以及伸延至遠處的書桌和書架。

文字應靠近到足以服務當下場景,同時仍容許故事交代所需背景。敘事距離是讀者感受到自己與事件或人物經驗之間有多遠,不是物理測量,也不是第一人稱必近、第三人稱必遠的規則。較遠處可容納時間跨度、環境、撮要、反思或敘述評論;靠近人物時,句子通常會增加其特有用字、感官細節、情緒和較少整理的念頭。

  • 先保留同一名視角人物和第三人稱語法,寫一版較克制的場景:交代位置、動作和可觀察反應,不急於貼近內心。
  • 再把同一段推近:刪減「他看見」、「她感到」等隔着一層的提示,加入人物會注意的質感、聲音、身體反應和帶偏見的用字。
  • 逐句比較兩版提供的資訊。不要因第二版更激烈便判它勝出;需要清楚交代時間、群體位置或後果的段落,較遠距離可能更有效。

由宏觀背景移向人物特有的情緒、聲音、感官細節和思想,通常會令距離收窄並改變投入方式,但不保證每名讀者都有相同反應。距離也不是五格刻度或必須逐級移動的樓梯;同一章可以調節遠近,關鍵是轉換是否有目的。若人物剛收到壞消息,突然插入大段歷史摘要可能削弱當下壓力;若場景已過,退後撮要反而可避免每分鐘都被放大書寫。

甚麼時候才值得增加另一個視角?

明亮的綵排室內,演員隔着小木桌相對而坐,一名拿着筆記簿的觀察者站在後方,留意他們的表情。

只有當新視角提供原有視角難以有效取得的重要事件、解讀、對照或戲劇反諷時,它才真正賺到位置。多視角與語法人稱是兩項獨立選擇:小說可以輪換多名第一人稱敘述者,也可以採用多名限知第三人稱視角人物。每次交接都要求讀者重新確認身在何處、跟隨誰及此人知道甚麼,因此新增視角不能只重複已知資料。

  • 不可取代的事件入口:關鍵事件在主角不在場時發生,而事後轉述會失去作品需要的衝突或不確定性。
  • 真正不同的理解:新人物注意另一組細節,用不同詞彙解讀同一舉動,並帶來主視角無法製造的誤會或反諷。
  • 足以辨認的過濾方式:即使拿走人物姓名,讀者仍可從節奏、價值判斷、注意焦點和盲點分辨這是誰的場景。

透過次要人物重寫場景,可以揭示不同感知、情緒、關係和原稿未充分發展的材料;即使外在事件不變,更換視角人物也會改變哪些細節被注意和如何被理解。不過,練習有收穫不等於成品要增加敘述者。新材料可能只需化成一句動作、一處伏筆或主角的誤判,回饋原有版本。若兩名敘述者口吻相近,又反覆覆述同一幕,交接成本便很難回本。

怎樣公平試寫多個視角,又不改掉底層故事?

從上方俯視木桌,一名寫作者手持鉛筆,比較排成半圓的空白手稿包;各份手稿分別用不同顏色的萬字夾固定。

公平試寫的做法,是固定一場有清楚衝突的短戲,只更換一項主要視角控制。MIT OpenCourseWare 的原練習把一宗短事件大致固定,再以第一人稱、第三人稱和另一人物視角重寫,每版不多於 200 字。以下六版測試是擴充改編,每版以約 250 字為工作長度,讓全知、第二人稱和距離變化也有空間;250 字不是效果門檻。

  1. 選一場兩人所求互相衝突的戲,設定具體地點、至少一個可見動作,以及一項兩人都沒有說出口但與衝突有關的事實。
  2. 先由人物甲用第一人稱講述,並決定他正在經歷事件,還是在較後時間回望;兩種時間位置不要含糊混用。
  3. 用人物甲的限知第三人稱重寫,採取中等距離,讓環境、動作和他的判斷保持平衡。
  4. 保留人物甲與第三人稱語法,把上一版推近感官、未加標籤的念頭和人物化用字,只測試距離變化。
  5. 寫一版全知第三人稱,先為敘述聲音訂明越過人物甲的理由;再寫第二人稱版,清楚知道誰在甚麼情境下對誰說「你」。
  6. 最後由人物乙以第一人稱或限知第三人稱重寫,保持同一外在事件、地點、衝突、時態和結局。

六版的大約篇幅也應相若,否則額外背景很容易偽裝成某種視角的優勢。寫到後面若突然想到更好的轉折、對白或結局,把它記在旁邊,暫時不要加入其後版本。固定事件、人物所求、時態和終點的目的,是讓你比較誰的語言變得活起來、哪項資料自然可見,以及哪種限制迫使場景採取更有意思的形狀,而不是比較六個已經不同的情節。

試寫之後,怎樣選出暫定勝方?

陽光照着木桌,一名寫作者觸碰奶油色手稿包,另一隻手伸向白色備選稿旁的空白紙張和削尖的鉛筆。

暫定勝方應是最能產生作品需要的聲音、資訊安排和距離,而且在更長篇幅不必不斷繞路的版本。比較受控重寫和替代視角,有助看見各版的所得、所失和新材料;不要只圈出「讀起來最順」的一篇。先逐項寫下證據,例如某句只能由這名敘述者說出、某個秘密在此版隱藏得自然,或某段場外事件每次都要靠生硬轉述才能交代。

  • 聲音:哪一版出現只有此敘述者或視角人物才會使用的節奏、比喻和判斷?
  • 必要資訊:哪一版能在適當時候取得故事不可缺少的資料,而非無限制地解釋一切?
  • 有效隱藏:哪些事情因資訊邊界而暫時看不見,並因此產生懸念、誤會或戲劇反諷?
  • 距離:此刻需要貼近身體與念頭,還是需要空間容納背景、反思和時間跨度?
  • 轉場:場外事件、時間跳躍和後來揭示能否自然處理,還是每次都要安排巧合或長篇轉述?
  • 可持續性:把聲音延伸數頁後,它仍有變化與彈性,還是開始重複同一種句式和姿態?

這份檢核只是筆記框架,不能證明哪一版在藝術上較高明。選出暫定版本後,把它修成完整場景,再向前寫幾頁,刻意測試離場人物、必要背景、秘密揭示和場景交接。如果同一資訊邊界反覆阻擋重要事件,或聲音只能靠重複花款維持,便重開選擇;若另一視角只重複資料,則毋須加入。真正可用的視角不是一次試寫中最耀眼的版本,而是能持續作出有意義取捨的版本。

小說敘事視角常見問題

寫小說應該怎樣選敘事視角?

先分開檢查敘述者、視角人物、資訊邊界和敘事距離,再比較哪些必要資料可見、哪些隱藏有用。把最有希望的模式套進同一短場景重寫,最後選出能在較長篇幅維持聲音和資訊安排的暫定版本。

小說應該用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

若故事需要人物敘述者的用字、記憶、判斷和自我辯解承受主要壓力,可先試第一人稱。若想保留一名人物的過濾方式,同時靈活調節句式和距離,可試限知第三人稱;兩者都不必然較親密或較容易。

限知第三人稱與全知第三人稱有甚麼分別?

限知第三人稱通常讓一場戲由一名人物的感知、詞彙和盲點過濾,其他人的內心只從外在跡象理解。全知第三人稱的敘述智慧可以越過任何單一人物,但移動應有可辨認的目的和邏輯。

一部小說應該用單一視角還是多視角?

只有當另一視角帶來不可取代的事件入口、解讀、對照或戲劇反諷,才值得考慮增加。每名敘述者還要有可辨認的聲音和注意方式,否則重複資訊及重新定位的成本可能大於所得。

小說的敘事距離是甚麼?

敘事距離是讀者感受到自己與事件或人物經驗之間有多遠。背景、撮要和評論通常讓文字退後;人物化用字、感官細節、情緒和較少整理的念頭則可把文字推近,但實際效果仍視場景及讀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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